重要公告
关于中金所股指期货调整交易规则的通知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期货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尊敬的客户: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自2018年12月3日起,对股指期货相关交易规则进行调整。
一、 关于日内开仓量的调整:
自2018年12月3日(今日)交易时起,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二、 关于手续费的调整:
自2018年12月3日(今日)交易时起,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在原基础上下调万分之2.3,我公司随交易所做相应调整,具体详询开户营业部。(公司在结算时起调整)。
三、 关于保证金的调整
自2018年12月3日(今日)结算时起,我公司随中金所下调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至12%,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下调至17%,请您关注持仓,合理控制风险。
特此通知。
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