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商所、大商所、上期所和能源中心各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自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起:
郑商所增加“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
大商所、上期所和能源中心增加“日盘集合竞价”,即08:55-08:59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08:59-09:00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夜盘交易阶段未成交的申报单将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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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夜盘品种 |
郑商所 |
大商所 |
上期所 |
能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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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盘开盘前(8:55-8:59)是否可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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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盘开盘前(8:55-8:59)是否可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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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盘交易阶段未成交的申报单 是否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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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所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3/04/1684183656671349.htm
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公告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541773/index.html
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版)》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https://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402815.html
关于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https://www.ine.cn/news/notice/129835.html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