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硫燃料油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6-09-04 13: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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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低硫燃料油期权注册。根据上期能源相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低硫燃料油期权自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9:00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低硫燃料油期权每周一至周五,9:00- 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低硫燃料油期权每周一至周五21:00-23:00(与标的期货合约一致)。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前第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三、挂牌合约月份 

低硫燃料油期权首日挂牌LU2701、LU2702对应的期权合约。 

低硫燃料油期权合约月份涉及的标的期货持仓量阈值为10000手(单边)。 

四、挂牌基准价 

由上期能源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计算公式为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其中无风险利率取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所有月份系列期权合约波动率取标的期货主力合约90个交易日的历史波动率。 

五、每次最大下单数量 

限价指令最大下单数量100手,市价指令最大下单数量30手。 

六、行权与履约 

低硫燃料油期权为美式期权,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办理行权、放弃行权等业务的时间及渠道见下表。 

表1  行权与履约时间及渠道 

业务类型 

申请时间 

申请渠道 

非到期日提交行权申请 

非到期日15:0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非到期日行权前双向期权持仓 

对冲平仓申请 

非到期日15:0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非到期日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 

对冲平仓申请 

非到期日15:0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非到期日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 

对冲平仓申请 

非到期日15:0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到期日提交行权申请 

到期日15:3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到期日提交放弃申请 

到期日15:3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到期日行权前双向期权持仓 

对冲平仓申请 

到期日15:3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到期日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 

对冲平仓申请 

到期日15:3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到期日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 

对冲平仓申请 

到期日15:30之前 

交易终端、境外中介服务系统或会员服务系统 

做市商期权持仓不自对冲申请 

非到期日15:00之前 

到期日15:30之前 

交易终端或会员服务系统 

七、持仓限额管理 

期权合约和期货合约分开限仓。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下表所示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同一账户管理。 

  表2  低硫燃料油期权限仓数额规定 

八、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管理 

低硫燃料油期权与对应的标的期货共用获批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 

九、申报费 

低硫燃料油期权对客户信息量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3  低硫燃料油期权申报费费率表 

注释: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1。有成交的报单笔数为0时,视其为1来计算OTR。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十、合约询价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可以在所有已挂牌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询价请求应指明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应不低于60秒。当某一期权合约最优买卖价差小于等于如下表所示价差时,不得询价。 

  表4 低硫燃料油期权回应报价相关参数 

十一、交易权限 

在我公司已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非原油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可直接参与交易。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期权合约

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