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风险公示
尊敬的客户:
如您持有临近交割月的商品期货合约,请充分考虑临近交割期合约流动性,如交易不活跃、价格不连续等情况。如您无交割资质或无交割意向,请及时平仓。如您具备交割资质、有交割意向,请您尽早调整持仓,并请提前反馈交割意向至我公司服务部门,做好相应交割准备。
现就上述合约相关交割风险提示如下:
一、请按以下交割单位整数倍要求完成持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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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
期货品种 |
交割整数倍持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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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 |
白银、锡、纸浆、丁二烯橡胶 |
2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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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铸造铝合金 |
3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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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铝、锌、铅 |
5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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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 |
6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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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 |
12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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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 |
15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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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 |
30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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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
国际铜 |
5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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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号胶 |
10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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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 |
苹果 |
2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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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纱 |
6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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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
8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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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 |
200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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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 |
焦炭 |
10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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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煤、铁矿石、豆二 |
100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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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期货交易所 |
多晶硅 |
10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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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其他商品期货品种 |
1手 |
二、请及时完成交割资质自查、准备。
(一)能够开具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二)拟进行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豆一、豆二、豆粕、豆油品种交割,确保已通过我公司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报备,不满足条件的请在月末交易日闭市前平仓;
(三)拟进行对二甲苯、烧碱、甲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品种交割,确保已通过我公司完成危化品生产、经营或相关资质报备,不满足条件的请及时平仓;
(四)拟参与生猪、原木品种交割,确保已开通大连商品交易所门户系统移动交割且正常可用。
(五)拟进行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品种交割,确保已开通电子仓单系统且正常可用;
(六)拟进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品种交割,确保已在规定时间内开通、并通过审核国债托管账户。
(七)滚动交割:被动配对品种、无交割意向的买方不要持仓进入交割月,如有接货意愿请准备充足的交割货款(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对锁持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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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
滚动交割品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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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 |
豆一、豆二、玉米、玉米淀粉、豆粕、豆油、粳米、焦炭、焦煤、铁矿石、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原木、鸡蛋、生猪、胶合板 |
滚动交割配对原则: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由持有交割月净持仓为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按“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组织匹配买卖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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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 |
苹果、红枣、花生、对二甲苯、烧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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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期货交易所 |
工业硅、碳酸锂、多晶硅 |
若您有意向参与商品期货交割,请充分了解期货交割相关规则,具体事宜以各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则为准。


